哈囉。我想也是時候談談我關掉二次元頻道的事了。
首先謝謝那些私訊和到噗浪給我留言鼓勵的人。我基本上是一個內向者,又有少許的精神潔癖、個性頑固。成為 YouTuber 後,迄今三年半,前 2 年多在不習慣群眾目光時,把能得罪的觀眾都得罪光了。有一段時間甚至有些自暴自棄,心想「反正我不需要那樣的觀眾」,對不禮貌的觀眾放棄任何容忍。
憑著還有那麼一點點才華,這樣的我,也作為一個創作者漸漸成長起來,有了十幾萬粉絲的頻道和臉書專頁。
期間無數次的質疑過自我是否不適合走這條路,我總說自己是玻璃心,那不是開玩笑。從小不管怎麼努力都得不到父母肯定的我,懼怕被討厭和誤解。明明不是那樣的、卻要被認為是那樣的……我總是害怕,自己做的事不能被認可。我是憑著讀書,才令性格漸漸變得堅強。
雖然批評和謾罵必定再持續一段時間,停掉二次元頻道、不再為了迎合觀眾做自己沒興趣的事情,是我成為創作者後做的最不後悔的一個決定,也是我最引以為豪的一次行動
—— 我終於,不怕別人討厭、不用回應他人期望,可以全力專注到熱愛又有實際回饋的事物上。
請不用為我擔心。對於批評和支持,我始終抱持著感謝。
我會記著這天,2016 年 10 月 2 日,在我滿 30 歲又 1 個多月後,我做了件勇敢的事。
2016年10月6日 星期四
2016年8月6日 星期六
關於某位一支片開價25萬的網紅
公開價碼這件事太缺德,就不特別說了。
我是囧星人,今天要說一個不斷被罵的網紅其實是一個團隊的故事。
同樣是靠名氣吃飯,我有時滿羨慕這位仁兄可以一而再、再而三地上新聞。表面上累積惡名,實則越罵越紅。
我從 2013 年中開始做 Youtube 影評,2014 年中後,曾看過非常早期還不紅時的谷阿莫作品(當時他叫「爛肉」),我一看也立刻發現,這人或多或少參考了我的早期風格。那時候的他還沒研發出從頭到尾的劇透,基本上為先介紹大綱、後抒發感想的模式,也就是「囧星人風格」(抱歉我這麼稱呼,因為此前確實全中文網上只有我這樣做)。
未做出「X分鐘看完」系列的「爛肉」,被罵聲音難聽、沒梗,不受重視,只是一個努力想要崛起的 YouTuber,頻道上摻雜著為實況主「統神」剪輯的影片,頭像標誌則是一家名為「知識糖果」的公司。
我是囧星人,今天要說一個不斷被罵的網紅其實是一個團隊的故事。
同樣是靠名氣吃飯,我有時滿羨慕這位仁兄可以一而再、再而三地上新聞。表面上累積惡名,實則越罵越紅。
我從 2013 年中開始做 Youtube 影評,2014 年中後,曾看過非常早期還不紅時的谷阿莫作品(當時他叫「爛肉」),我一看也立刻發現,這人或多或少參考了我的早期風格。那時候的他還沒研發出從頭到尾的劇透,基本上為先介紹大綱、後抒發感想的模式,也就是「囧星人風格」(抱歉我這麼稱呼,因為此前確實全中文網上只有我這樣做)。
未做出「X分鐘看完」系列的「爛肉」,被罵聲音難聽、沒梗,不受重視,只是一個努力想要崛起的 YouTuber,頻道上摻雜著為實況主「統神」剪輯的影片,頭像標誌則是一家名為「知識糖果」的公司。
2015年6月6日 星期六
說不出口的傷與痛
看到這則新聞
為免焦點混亂,我們先不研究記者的標題和內文有多少可議之處:
既然少女提出是被脅迫,就不應該定論為「一夜情」,標題不僅把記者個人的推論置入,還刻意強調報案的延遲性。以一篇新聞而言,其措辭準確性和中立性都大有問題。
即使記者犯下這些錯誤,網友只要有詳讀內文,還是可以簡單地認識到:少女所言雖然沒有證據,造成法官判決被告不起訴,並不代表少女絕對不是性侵被害。
但大批的網友卻認定少女說謊,看下面的留言
IT'S TIME TO END...?
2012年12月14日 星期五
試著回答和漫畫出版相關的問題 (2)
續第一篇,這篇從編輯負擔的業績壓力開始談起好了。
有人問,編輯負擔那麼多銷量,是因為不賣那麼多,會虧錢嗎?
這是個好問題,很難用是或不是來回答。回到最簡單的概念,首先,經營一家公司的目的是什麼?人人都會回答廢話,當然是賺錢,我會說,不完全正確。
經營一家公司的目的不只是要賺錢,而是要賺夠多的錢。
我要提醒這個簡單的邏輯,因為有些小朋友聊到做生意,他們的話題居然止於虧或不虧、賺或不賺的問題。賺 1 塊錢是賺,賺 100 萬也是賺,所以一套漫畫,只要還能賺,就沒有理由不繼續出下去?公司上上下下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個員工,年頭忙到年尾,為的只是不虧錢嗎?只要不虧錢,這筆生意就能繼續做下去嗎?
有人問,編輯負擔那麼多銷量,是因為不賣那麼多,會虧錢嗎?
這是個好問題,很難用是或不是來回答。回到最簡單的概念,首先,經營一家公司的目的是什麼?人人都會回答廢話,當然是賺錢,我會說,不完全正確。
經營一家公司的目的不只是要賺錢,而是要賺夠多的錢。
我要提醒這個簡單的邏輯,因為有些小朋友聊到做生意,他們的話題居然止於虧或不虧、賺或不賺的問題。賺 1 塊錢是賺,賺 100 萬也是賺,所以一套漫畫,只要還能賺,就沒有理由不繼續出下去?公司上上下下幾十幾百甚至上千個員工,年頭忙到年尾,為的只是不虧錢嗎?只要不虧錢,這筆生意就能繼續做下去嗎?
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
試著回答和漫畫出版相關的問題 (1)
下文是偶然在Goolge+上和朋友聊起出版社的種種,想到其實讀者對出版社有一些不了解或誤會的地方,在此摘記,以利感興趣者查詢訊息。我不是全職編輯,部分工作內容與編輯有交集,座位與編輯部在同一辦公室,故和相關工作的同仁交流密切,也受過完整的出版業在職訓練,以下內容可信度就由讀者自行判斷了。時效方面,距離我離職的時點也不過1年,現在的狀況應不會差太多。
1. 判斷一本書賣得好不好,不需要內幕消息,直接翻到版權頁就可以看到。在台灣,輕小說、漫畫類書籍大多數是1刷,能賣到3、4刷的就算暢銷。普通1刷約在1000-3000本,小書可能低至500本。即賣到6千以上已經不錯。
比想像中差很多?考慮到有下載這種方法,實體書這樣的成果並不奇怪。跟新聞播報的不同?咳,我以為大家都知道灌水是什麼。不要鄙視,沒有哪個行業面對媒體不灌水。
1. 判斷一本書賣得好不好,不需要內幕消息,直接翻到版權頁就可以看到。在台灣,輕小說、漫畫類書籍大多數是1刷,能賣到3、4刷的就算暢銷。普通1刷約在1000-3000本,小書可能低至500本。即賣到6千以上已經不錯。
比想像中差很多?考慮到有下載這種方法,實體書這樣的成果並不奇怪。跟新聞播報的不同?咳,我以為大家都知道灌水是什麼。不要鄙視,沒有哪個行業面對媒體不灌水。
2011年4月11日 星期一
當代漫畫的爛尾之病
這幾天在補完近年已完結的幾部新漫畫,有幾套創意設定新穎,總的來說是很優秀的作品,但這些作品居然無一例外的存在一個重大缺憾,全部「草草收尾」。
給新手的漫畫企劃,差不多都以1本或2本單行本篇幅為限,我們在上課時也反複強調過,構思任何作品都必須先想好結局,否則任你過程多精彩絕倫,作品都無法算是成功。一是因為在網路閱讀成習的今天,結局作為讀者是否要買來整套「收藏」的關鍵動機,二則因結局能夠實現前中段伏筆的構建價值,讓作品的核心精神趨於完整。
2010年10月18日 星期一
關於漫畫出版,問題和解答
今天在某大學開了說明會,現場解答了一些問題。
大部分問題無關我們的主旨,不過看來是相當一部分人感興趣的問題,在此筆記。
1. 為什麼有時候日本那邊都出到很後面的集數了,台灣出版社還在拖?
大部分問題無關我們的主旨,不過看來是相當一部分人感興趣的問題,在此筆記。
1. 為什麼有時候日本那邊都出到很後面的集數了,台灣出版社還在拖?
如果今天是我被提問到這個問題,我會這樣回答「你認為呢?我們喜歡這樣,就是愛拖給讀者看,科科。」
回答的人是我長官,他非常有耐心地做了說明:
2010年9月1日 星期三
漫畫的電子市場
編輯和漫畫家在 MSN 上聊關於漫畫的電子市場,順便來問我的意見。某漫畫家認為,無論是漫畫還是動畫,電子市場的活絡勢必先從消滅盜版開始,並對其前景表示樂觀。我不是預言家,也認為未來其實無法預測,但抱持以下想法:
- 盜版會消失,但不會被消滅;因為在未來,大多數的知識產品都是免費的。我給對方舉例,在我以前字幕組有個朋友,大學畢業後適逢日本 GONZO 前進中國,第一步是妄想對字幕組進行招安。他們付高酬勞給 N 個做字幕的能手(我朋友就在其中)幫官方嵌字幕,以為以後所有 G 社動畫都在中國同步播映就能消滅盜版,但最後計劃沒實行完, G 社自己倒了,也不知是他們低調進行還是高調不成功,沒幾個人留意到 G 社曾經走過這步棋。
- 漫畫未來的電子化舞台,不在手機或尺寸小於 14 吋的任何螢幕上,不夠舒適的閱讀方式注定這是一條死路。
- 電腦螢幕很可能取代紙本,但是那個閱讀器要怎麼做,尺寸多大、要單頁還是雙頁呈現、按鈕要放哪、翻頁效果要做到何種程度、需要哪些附加功能,都將是熱門議題,是商家們決戰的關鍵。
- 出版社的盈利方向,內容收費的路走不通,廣告值得考慮。我的發想:若 Google 關鍵字的發達源於與內文相應的廣告內容,何不讓電子書的廣告也與電子書的內容本身相應呢?例如,閱讀《棋靈王》的廣告,頁面周圍應是圍棋教室、棋具、或是其周邊玩具的廣告。
- 前陣子讀到一篇文章說,長篇小說是紙本書最後的堡壘,作為一種冷媒體,享受長篇小說需要閱讀者足夠的集中力(尤其文字艱深的類型),極少有人能對著電腦看完長篇。但是在漫畫方面,並不存在這個堡壘,因為文圖並用,視覺上的壓力較低,無論長篇或短篇都能輕鬆閱讀。如果紙本遲早滅亡,紙本漫畫無疑會比紙本小說更早死去。
- Apple iTunes 薄利多銷的模式是救命稻草嗎?我跟編輯說,在中國 30 塊人民幣可以買到一套全套 26 集的四拼一漫畫,你要在 iTunes 降多低價才能拼過那些商品?1 塊人民幣 1 集好了,還得繳 3 毛錢給蘋果、發現滿地都是破解的 IPA,沒準還有人直接幫你開發了全 26 集的 IPA 在 iTunes 上叫賣起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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