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7月12日 星期六

為何我不反對廢死

我得承認很大原因歸於我是個基督徒,但不是因為我的身份,不是因為牧師、信徒都這樣講所以我決定這樣想,其實直到 2 年前我仍支持死刑(那還是我上教堂最頻繁的時期),但隨著接觸到的事情多了,我的態度轉變了。我不反對廢除死刑,乃是出於我從教義與社會大小事裡學會、體認到的事情,乃是出於我獨立思考後判斷的結論。
以下是今早在推特上發表的隨感,將其匯總為小短文一篇。

信徒心裡不應有恨是很難的事情。面對惡人(統稱愚者好了,因為人就是蠢不知有天道,才會作惡)總會著急,忍不住出言咒罵,其實咒罵也不是不可以,但懷著什麼樣的心態罵則有很大討論空間,是想成為跟對方一樣的愚者,還是希望對方不再愚?人身攻擊既然只有反效果,顯然是前者的行為。
每次當我說到這些行為標準,總會有反宗教或異教徒的人來質詢說「我認識的XX也是OO教的啊,他行為也不怎樣,少虛偽。還有你們宗教造成的歷史問題…(下略)」
我覺得很奇怪,小明小花都在學數學,小明90分、小花50分,你非要拿小花成績不好為例,說明數學是錯的,這種邏輯太詭異了吧。
大多數人沒有辦法為人的虔誠程度或道德水準打分數,但我相信有一個還算公正的標準:自省之心。一個人犯的錯再多,只要懂得自省認錯,他可能比犯錯少卻執迷不悟的人有更好的道德規範。畢竟有些人犯錯多是因運氣,例如被窮逼的、心受了太多的傷。
一言以蔽之,犯錯需要條件,惡人也是環境所養成。
這也是基督教為何主張只要懺悔就能回到上帝身邊,要被懲罰的是犯錯而無悔意的心,罪不能用比的,罪的工價就是死亡。(但是人有權利剝奪他人性命嗎?)至於邏輯智障所說的「那我一輩子犯罪、等死前再悔改不就爽了?」沒有搞懂懺悔的意思。
懺悔不是單純的懊悔,是徹底悔悟,明白所為是罪、是萬萬不可的,並且從此以後不再犯罪,連稍有犯罪的想法都必感到內疚懊悔不已。這樣懺悔過的人,比因沒有機會犯錯所以也不用懺悔的人還要對社會有助益百倍
你不可能事先「預謀」好犯一輩子的罪,然後死前懺悔。那樣做的也只是表面,牧師或許會替你受洗,被你矇騙的人們或許會原諒你,但是最後,你依舊沒有辦法欺騙神。罪永遠不會被洗淨,永遠不會被原諒,你的靈魂就這樣污穢地離開世界,因為你選擇了在生命的最後一刻欺騙自己。
即使真心地懺悔了,懲罰仍然不能免,只是要不要極端到奪取性命則有待討論,畢竟無任何技術能判斷是否真懺悔。我覺得是否廢死的實質爭議僅此而已,至於其他光是「血債血還」之類的報復思想,統統都不可取,只是讓自己成為和惡人相當的愚者。
我相信不管多麼罪大惡極的人,只要真心懺悔了,他都應該再擁有一次機會。
另一方面,受害者不肯原諒對方怎麼辦呢?就是希望對方去死才會解心頭之恨怎麼辦呢?這問題問得好,如果我就是受害者家屬,我又可以原諒對方嗎?我真的無法回答,也發現這樣一廂情願的行為很「自私」,所以我雖然不反對廢死,又難以說我支持廢死。
我能做到的就是把自己放在受害者的立場,盡可能地原諒每一件事,對我這種缺乏耐性的人真的是個重大人生課題  :)
但就在最近,我似乎完成了一次重大的突破。現在還不是時候,希望有一天,這件事能夠成為鼓勵他人「原諒」的動力吧。

P.S. 這個道理,我想了很久、很久才總結出來,不期望所有人都同意與理解,讀者可能年紀與我不同,經歷、體會與我不同,做任何辯論都無意義,所以關閉迴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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